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制定的新《沈阳市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及保险理赔办法》,从今日起正式实施。
沈阳交管部门介绍,新《理赔办法》将原来的二环内扩大到三环(不含三环路)。同时,将原来的肇事车辆双方均在沈阳本市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扩大到肇事车辆各方均在辽宁省内(不含大连)办理的机动车。
新闻背景
二环与三环交通事故增多
沈阳交管部门表示,据统计,沈阳市近年来市区交通事故日平均发生量为500余起,机动车相互擦刮、挤碰仅造成车辆财产损失的轻微交通事故,占各类交通事故总数的85%。而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不及时撤离现场、占道争辩,是引发交通堵塞甚至二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沈阳市城区规模早已扩至二环以外乃至三环以外,机动车饱有量已达130万台。但人口及机动车辆较密集的南部浑南地区、西部于洪地区、北部三台子地区以及东部沈河、大东部分地区等都处在二环以外,与二环内一样容易造成拥堵。
“目前沈阳每年二环路至三环路之间的交通事故量大概有4万多起,随着时间的推移,事故量还会逐年增多,交通管理的压力也将不断加大。 ”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杨志庆说。
沈阳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魏嘉表示,沈阳二环至三环区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如不纳入 “快速处理、快速理赔”服务范围,各保险公司仍需派查勘人员赴现场查勘定损,既增加公司理赔成本与时间成本,也不利于提高理赔服务效率和改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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